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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近期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14-10-16    来源:人事处     点击:

我院于10月14日召开了学院近期工作推进会。学院领导、行政处室负责人、系部班子成员及教研室主任参会。会上,顾文明院长围绕近期学院开展的“岗位调整人才流动工作”、“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辅导员队伍建设”、“2014年职称评审工作”作了重要讲话。(讲话原文附后)本次会议内容重要,希望各系部处室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

在学院近期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摘要)

顾文明

根据学院近期工作开展情况需要,主要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学院岗位调整人才流动工作第一阶段工作情况总结与通报以及下一步工作的要求

学院岗位调整人才流动工作自9月16日召开动员会以来,学院大部分系部处室能够积极响应院党委的号召,不观望、不等待、不指责、不抱怨、不推诿,按照《方案》的总体程序与步骤要求以及岗位调整工作的日程安排,扎实稳步地推进各自的工作。截至目前,职能部门调整31人,系部调整19人,共计50人。各项工作均已实现既定目标,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为学院下一步进行更大的人事制度改革(包括实施全员聘任)积累了经验,打下了基础,工作值得充分肯定。

其实,按照学院党委的设想,这次岗位调整人才流动只是学院人事制度改革一次小的试水。通过这次试水,学院党委认清了很多问题。可以说,这次岗位调整人才流动工作既是对干部工作态度的一次检验,也是对干部工作能力的一次考验。在这次岗位调整人才流动工作中行动较快,工作比较得力的部门有:教务处、图书馆、总务处、学生处、艺术设计系、信息工程系等部门,这些部门克服了一些困难和阻力,解决了一些问题和矛盾,带了好头,在这里应该提出表扬。

我院的《岗位调整人才流动实施方案》,是一种动态管理模式的尝试,总的指导思想是小步快走,此次岗位调整只涉及到部分职能部门和系部,今后,随着学院的发展,部门的整合、系部招生人数变化以及专业的调整,岗位也会随时调整,调整的步子也会逐渐加大,并逐步成为一种常态化管理措施。

这是对学院岗位调整人才流动工作第一阶段工作情况的简单总结与通报。也就是说,第一阶段完成了自愿报名与双向选择工作,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就是岗位交接与人员安排工作,为了使学院的岗位调整人才流动工作尽快圆满地划上句号,我在这里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做好岗位调整人员的思想工作,要给足面子。这里涉及到接和送的问题(但不搞迎来送往的吃喝),涉及到系部处室的班子成员要给他们开个会,讲一些暖心的话,他们是响应学院的号召,根据自身的条件自愿到新岗位上工作的,他们起了一个很好的带头作用。接收部门要热情地做好接收和安置工作,欢迎他们到新部门和新岗位上工作,尽快熟悉工作,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2.交接时间:本周内完成。

3.对于个别没有自愿申请到其他工作岗位上的人员,由学院对其做出待岗、培训或安排其他工作。

借这个机会通知一件事情:各职能部门,还有基础部、成教部要在下周一之前把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这是两部分)报人事处,以便作为下一步核定岗位编制的依据。

二、关于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中关于“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执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解读。

《金沙总站6165地址关于印发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漯职院政发[2014]17号)文件(2014年3月18日下发,以下简称学院17号文件)中关于“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执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解读。

1.老人老办法

“老人”指学院17号文件下发之前获得专业技术职称并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的所有管理人员(包括职能部门和系部,高校教师系列和非教师系列,下同)。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仍按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相应的标准执行。

2.新人新办法

“新人”指学院17号文件下发之后获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所有管理人员。

①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并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的管理人员,除完成管理工作外,必须承担每周4学时的教学任务,经校内竞聘,人社局专技科、企事业科和工资科审批后,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高一级(新晋)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相应的标准执行;未通过竞聘、审批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仍按原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相应的标准执行。

②具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并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的管理人员,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岗位工作(如图书、档案、会计系列),经校内竞聘,人社局专技科、企事业科和工资科审批后,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高一级(新晋)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相应的标准执行;未通过竞聘、审批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仍按原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相应的标准执行。

3.所有专业技术人员,2014年9月1日起,没有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的,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

在这里我还要强调,岗位调整马上结束,人事处正在根据各个系部处室核定的岗位数,把上半年各单位的帐核算出来,接着还要按照新学期的学生数核定各系部下半年的岗位数以及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同时,他们已经把职能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细则制定出来了,教务处也把系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指导意见制定出来了,学生处也把辅导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指导意见制定出来了。这三个文件等院长办公会通过后会逐步下发,各系部必须在下周三之前在广泛征求本系部广大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把本系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细则制定出来并交到人事处。时间不等人,不能再往后拖了,各部门一定要按时高质量完成。

三、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几点意见

1.辅导员工作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根据工作需要,计划、选聘、调配、待遇由人事处统一负责,学工部负责业务指导,由系部直接使用管理,考核由人事处、学工部、系部三方配合共同完成。

2.辅导员的配备以专职为主、专兼结合。专职辅导员原则上从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中选聘。一经聘任,聘期为三年。聘期结束后,可重新选择工作岗位。

3、根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特点,鼓励专业教师担任辅导员。专业教师能够借助专业优势与学生全面接触,深入了解,有效教学。实现高职院校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模式,形成维护高校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和长效机制,促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质量和大学生校园生活质量的提高。

4.学院把辅导员培养纳入学院教师培养规划,把辅导员培训纳入年度教师培训计划,对辅导员培养给予必要的经费投入。

5.学院根据辅导员岗位职责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专职辅导员可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的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自身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

6.担任辅导员的工作经历是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自2014年10月起,40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必须有三年辅导员或工作经历(累计),且考核合格,否则,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7.凡学院新引进的青年教师,必须先担任一个聘期的辅导员工作。

以上几条意见是我院加强和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主要精神,我们已经制定出了学院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稿,第一稿已经征求了部分系部和处室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正在修改和完善,下一步要把意见稿放到网上,再次征求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后会立即下发实施,通过这个制度性的建设和创新,会彻底改变我院长期以来教学与学生管理对立的局面,根治我院学管脱节的弊端。

四、关于201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情况说明

1.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的相关政策

根据《关于印发< 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豫人社[2010]15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如表1。

表1:高职高专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

学校类别

高级%

中级≤%

初级≥%

正高级≤%

副高级≤%

高职高专

3

22

48

27

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豫人社[2010]153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现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二进一”进行审批;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上、15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三进一”进行审批;超过控制标准15个百分点以上的,当年不再审批;尚未达到控制标准的,按每年2%左右的增幅逐年逐步到位。

2.我院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及人数现状

我院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及人数控制标准与实际情况如下表2:

表2:我院专业技术岗位控制比例及人数与实际比例及人数对照表

职 称

比例及人数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控制比例及人数

≤3%

18

≤22%

134

≤48%

293

实际比例及人数

3.8%

23

34.5%

211

53.7 %

328

超出比例及人数

0.8%

5

12.5%

113

5.7%

35

我院现有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结构比例为3.8%,超出控制标准0.8个百分点;副高级结构比例为34.5%,超出控制标准12.5个百分点;中级结构比例53.7%,超出控制标准5.7个百分点。根据规定,正高、中级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内,按照“退二进一”进行审批;副高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上、15个百分点以内,按照“退三进一”进行审批。

3.2014年职称工作有关情况

漯河市人事局2014年职称工作会议召开后,学院人事处积极准备本年度职称申报工作,对我院拟参加职称评审教师基本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今年拟参评教师共计90人,其中:正高5人、副高36人、中级42人、初级7人),并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向市人事局专技科进行专业技术岗位审核指标申报,多次协商仍未通过审批,原因如下:

一是专业技术岗位总数发生变化:2013年之前,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尚未完成,我院专业技术岗位审核指标的计算依据是我们自己申报的编制人数801人;2014年8月,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完成,我院岗位聘用工作通过人事局企事业科审核备案,专业技术岗位核准人数611人,专技科以此作为2014年专业技术岗位审核指标的计算依据。

二是结构比例严重超标。专业技术岗位审核指标计算基数的变化(2013年之前801人,2014年611人)导致我院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都已严重超出控制标准,没有空岗。

三是2013年职称评审通过人员遗留问题。因结构比例超标,2013年职称评审通过人员(2014年聘用)正高4人,副高8人,中级27人共计39人的岗位设置至今尚未通过人事局企事业科审批,工资不能正常晋升。另外人事局专技科要求我院如有空岗,优先解决2013年新晋教师岗位。

另外,兄弟院校如漯河医专,因附属医院人数多,基数大,结构比例在控制范围内,所以可以在规定的比例内申报;漯河党校仅核定1名副高指标;食品职业技术学院为民办院校,不受指标限制。

(责任编辑:组宣部)

(作者:石晶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