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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系(部)学生会和优秀学生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26    来源:学生处     点击:

各系(部):

根据《金沙总站6165地址学生奖励实施办法》精神,现将2014—2015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系(部)学生会和优秀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望各系(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评选。

一、评选工作以专业为单位由各系(部)组织进行,并将评选结果在系(部)范围内公示。各系(部)审批汇总后报学生处审核,凡是违反评选条件规定的将予以取消,相应名额作废。评选结果将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各系(部)要按照严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

二、评选对象必须是正式注册且未拖欠学费、无违纪现象的大中专全日制在校生。

三、优秀学生奖助学金每学年度评选一次,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不再评选。

四、优秀学生奖助学金获得者必须在“优秀学生”中产生。优秀学生奖助学金获得者人数不得超过专业总人数的12%,其中,一等奖占2%,二等奖3%,三等奖7%。

五、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按照《金沙总站6165地址学生奖励实施办法》要求评选。“先进系(部)学生会”评选条件依照《金沙总站6165地址学生会章程》进行。

六、各系(部)务必于2015年12月4日前将评选结果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名单登记表、统计表、申报登记表及奖助学金获得者汇总表[以上电子版(Excel文档)表格和奖助学金汇总表、发放表等已上传至资助群请自行下载]一同上报学生处。

联系人:王丹;电话:5983596,2115766;邮箱:907234929@qq.com

附件:

1.金沙总站6165地址奖助学金获得者申报登记表

2.金沙总站6165地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登记表

学生处 2015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组宣部)

(作者:学生处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