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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称评聘政策热点问题的答疑

发布日期:2014-12-30    来源:人事处     点击:

职称评聘工作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是教师们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为帮助我院教师进一步了解关于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现就大家比较关注的热点、疑点问题进行归纳解答。

一、职称评审工作流程有哪些?

答:职称评审工作流程分7步:(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审批(2)学院组织申报推荐(3)上级人社部门资格审查(4)向评委会报送材料(5)评审(6)取得资格(7)聘任。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审核依据是什么?

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审核依据是《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豫人社〔2010〕152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办法》(豫人社职称〔2011〕20号)文件。根据以上文件的有关规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事业单位现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二进一”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上、15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三进一”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5个百分点以上的,当年不再审核;尚未达到控制标准的,按每年2%左右的增幅逐年逐步到位。

结构比例审批是职称评审的第一个环节。学院向市人社局专技科进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和职数审核,核批结果是学院申报推荐的依据。

三、职称申报推荐程序有哪些?

答:职称申报推荐程序有以下6个环节:

1.学院对全部参评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包括年龄、学历、任职年限、职称外语、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等,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参与赋分。

2.赋分、排序。根据学院推荐评审级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办法(修订稿)》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参评人员进行量化赋分并排序。

3.确定参评人员。根据市人事局专技科核批的结构比例及职数,按照学院赋分排序顺序,由院党委会最终确定推荐参评人员名单并公示。

4.推荐参评人员填表、提交参评材料。

5.省、市职改部门资格审查。

6.学院上报参评人员材料到高评会或中评会。

四、职称申报关于学历有哪些要求?

答:1.凡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现从事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按破格条件进行评审。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学科分类,同一学科内的专业为相近专业。从职称申报的角度,我省把同属文科类或理工科类的专业视为相近专业,但有些特殊专业如医学、外语、理学、工学等应严格要求本专业。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对学历专业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参加工作后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从取得学历之日起满两年后可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不满两年可破格申报。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可正常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上述学历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申报时须提交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职学习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但没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人员,需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方可正常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怎样实行认证?

答:从2010年起,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认证备案表》,并在认证报告复印件上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报送评审材料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一同附上。未经认证的学历,不作为合格学历对待。

1.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的学历为参评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使用的、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

2.提供学历查验的机构为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共党校。

3.学历查询方式。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历,一是到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其在各省(市、区)的代理机构办理学历认证,二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中共党校颁发的学历,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函授部或研究生部办理查证,出具《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

六、关于任职年限有哪些要求:

答: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后,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聘任,从实际聘任起开始计算任职年限。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能计算为任职年限。

七、关于学历和任职年限是怎么计算的?

答:职称申报的学历和任职年限计算方法如下:

1、申报讲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助教职务4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2、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7年以上;(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4年以上;(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当年年底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3、申报教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副教授职务7年以上;(2)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担任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当年年底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4、申报实验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4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5、申报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7年以上(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4年以上(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2年以上。

八、关于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检索的要求有哪些?

答: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提交的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免费注册后进行检索、验证。报送评审材料时须将学术刊物、著作原件与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一同附上。未经互联网上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九、职称申报关于年度考核有什么要求?

答:职称参评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重新计算任职年限。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十、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学科设置有哪些?

答:根据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我省实际,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学科名称进行了调整和规范。调整后的学科如下:

哲学(新增)、经济学、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原名称德育)、就业指导、教育学、心理学(新增)、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历史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统计学(新增)、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新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新增)、轻工技术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新增)、食品科学与工程(新增)、作物学(新增)、园艺学(新增,原名称农学)、畜牧学、兽医学、林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新增)、中医学、药学(新增)、中药学(新增)、护理学(新增)、管理科学与工程(新增)、工商管理(新增,原名称管理学)、公共管理(新增)、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原名称音乐)、戏剧与影视学(新增)、美术学、设计学(新增)等54个学科。

十一、新晋升职称人员工资调整流程有哪些?

答:通过职称评审获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首先在人社局企事业科核准的岗位数量有空岗并符合任职条件的前提下,根据空岗数量采取校内竞聘,通过竞聘的人员填写《岗位等级变动表》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四级、七级、十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报人社局企事业科备案,最后,工资科凭《岗位等级变动表》、《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审批工资,审批通过后其工资按新晋升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工资标准执行;未通过竞聘的,其工资仍按原专业技术岗位的工资标准执行。

十二、什么是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离”?

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离”,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聘任相分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只代表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某一职务所应达到的学术、技术水平,不与工资等待遇挂钩。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等待遇依据所聘任岗位、工作绩效确定,在什么岗位享受什么待遇。

十三、我院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离”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分开,工资福利待遇按实际聘任职务确定的制度,实现专业技术职务“在岗参评、离岗不聘、岗位管理、评聘分离”的目标,形成专业技术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激励机制,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度,为打造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队伍打下坚实的基础。

十四、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

答:我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与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一致或相近。聘任的基本条件一般为:

(1)应聘人员应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素养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强,师德高尚,教书育人;遵守学术规范,具有科学、严谨的作风,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团队精神。

(2)依法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能够履行本岗位规定的职责。

(4)任现职三年以来,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5)完成学院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和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等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聘任条件参照《金沙总站6165地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暂行办法》(漯职院政发〔2014〕29号)文件要求。

十五、我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现状怎么样?

答:根据2014年8月漯河市人社局企事业科核准的《漯河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审核备案表》,我院专业技术岗位核准职数、聘用人数、超岗位数如下表:

职称

正高

副高

中级

初级

合计

核准职数

18

135

293

165

611

聘用人数

20

201

291

152

664

超岗位数

2

66

-2

-13

53

如上表所示,我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数严重超岗, 2013年职称评审通过人员正高4人,副高8人,中级27人共计39人的岗位设置至今尚未通过人事局企事业科审批。

(责任编辑:组宣部)

(作者:人事处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