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14号紧急通告!漯河升级全市疫情防控措施

发布日期:2022-03-24    来源:漯河发布     点击:

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升级全市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告

(2022年第14号)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我市临颍县发现2例初筛阳性人员,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升级全市疫情防控措施紧急通告如下:

一、从严从紧加强入(出)漯人员管理。全市居民非必要不离漯、不跨县区流动。各级各单位、各社区(村)对外地涉疫地区返漯人员加强引导,一律暂停返漯。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上海市、周口市太康县等涉疫地区入(返)漯人员排查,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二、严格重点场所管理。

1.影剧院、体育馆、文化馆、公园游园、景区景点、洗浴中心、美容美发、娱乐场所等各类非生活必须的营业场所和单位一律暂停营业暂停堂食;政务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大厅、宗教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暂停开放

2.高校、中职等寄宿制学校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出校、不离校,校内少流动、少聚集。中小学、幼儿园要从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进出管理、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宾馆酒店、民宿及其他带有住宿功能的场所,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查验市外入住人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等要设立疫情防控服务点,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凡进必扫场所码并亮码和查验行程卡,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一米线及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

3.各级医院要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做好门诊、住院、陪护人员及医务人员管理,凡入院人员(急诊除外)均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4.聚集性活动一律停办。居民不参加家庭聚会聚餐,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三、加强个人防护。请全市居民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全面强化个人防护,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规范佩戴口罩,坚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主动配合落实扫码测温等防控措施,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对故意隐瞒情况、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四、自觉抵制舆论谣言。请全市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转发任何未经权威机构认证的疫情信息,自觉抵制发布和传播不实信息的行为,做到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和上级疫情防控要求动态调整。

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作者:  编辑:组宣部)